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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700吨电子专用材料及200吨稀土副产品改扩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来源:www.btslckj.cn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700吨电子专用材料及200吨稀土副产品改扩建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700吨电子专用材料及200吨稀土副产品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工15661303633;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6.项目建设内容:改扩建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生产设施,建设规模为年产500吨氟化稀土、年产1500吨氯化稀土、年产100吨氧化稀土、年产100吨磷酸稀土、年产1500吨氟氧化稀土及年产200吨稀土副产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d82T55VVUAq1noJPuh5Spg,提取码:8888)。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邮寄地址: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61303633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微信号:13848523690